宁波企业职工社保11月份是那天扣费
宁波社保每个月扣款时间于申报次月1号到18号从申报人银行账户扣除;用人单位和个人向市辖区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手续应在每月1号到20号办理,扣款时间于申报次月1号到18号从申报人银行账户扣除。宁波市办理社保每个月有规定时间。用人单位和个人向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手续应在每月1号到23号办理;社保局一般在每月中扣费。如果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一般是月底做申报,月初1日-10日缴费,社保扣费时间每月月中进行,当月缴费当月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宁波市怎么办理医保卡
宁波市可以办理社保卡的几个地点:
1、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具体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43号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 0574-87269251
2、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具体地址:鄞州区宝华街255号
办理时间: 夏季8:30-17:30;冬季8:30-17:00;
联系电话: 0574-87323063、87320233
3、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具体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139号
办理时间: 夏季 8:30-17:00;冬季8:30-17:00;
联系电话: 0574-87196666*0178
4、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具体地址:宁波市彩虹北路88号
办理时间: 夏季8:30-17:00;冬季8:30-16:45;
联系电话: 0574-87204700
5、邮储银行宁波海曙区鼓楼支行
具体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57号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冬季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联系电话: 0574-87243499
6、宁波银行汇通支行
具体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289号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574-87384020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障卡个人零星申领
宁波市海曙区办理社保卡多久可以拿到卡?
社保卡在申请被受理后2-3个月可以拿到。具体时间要看办卡进度,办理社保卡可由参保单位统一申领,也可个人携带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领。
宁波退休人员社保卡那里办理
宁波市退休人员社保卡办理处主要在宁波市社会保障卡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北新区江南大道8号(宁波市社会保障局旁)。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宁波社保局上班时间2022
宁波社保局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到12点。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到17点,夏季下午时间会调整为13点30到17点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宁波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流程材料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养老保险
办理条件:社会保险关系在市本级的参保单位职工和个人,因工作调动或回原籍等原因,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
办理材料: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大市统筹内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也可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向新就业参保地申请转入,由新就业参保地代办转入手续。
(2)转出浙江省内(外),参保者可在流动前凭本人身份证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符合相关条件的,将由双方社会保险机构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大市统筹内转入的,在转入地参保后,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向转入地社保机构领取《企业职工市内转移联系函》;或直接委托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
(2)由浙江省内其他城市转入的,在转入地参保后,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社保机构向省内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浙江省外转入的,在转入地参保后,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初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社保机构向省外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①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②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③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④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流程:
1、在取号机上取号;
2、在二楼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个账窗口受理;
3、对申报证件、资料核对并录入申报系统;
4、在申报材料上加盖申报专用章,打印相关表格。
办理地点: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
受理地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楼48-49号窗口(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社保大厦内)
联系电话:0574—83865531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夏季14:00-17:30、其他季节13:30-17:00
宁波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一览
医疗保险
办理条件
1.异地转入:已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本地转出:已办理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止参保手续。
办理材料
1.异地转入:
(1)省外转入的另提供原参保地《参保凭证》;
(2)参保人员的医保证卡(社会保障卡);
(3)参保人员的身份证;
(4)代办的另提供代办人员的身份证。
2.本地转出:
(1)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已在新参保地申请医保关系转入的提供);
(2)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证卡);
(3)代办的另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办理流程
1.异地转入:
(1)申请人到医保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询信息;
(3)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由申请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发函联系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等待接收相关材料及个账资金;
(5)在接到相关材料及个账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对及材料原样录入,并短信通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