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就失业证 失业证交社保有补助吗

成都落户资讯 2023-06-06 17:01:21 阅读(15) 评论(0)

失业就业证在哪里办理

问题一:就业失业证在哪里办啊 现在办理的是《全国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办失业证不要去社保局,业务已经下发到社区了。说白了就是街道办事处下属的社区,有劳动保障工作站,在那办。带着身份证和相片,还有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

问题二: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在哪里办理 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1、本市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此类人员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需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本市就业转失业人员:此类人员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需提供本的户口簿、身份证、照片、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到用工备案的就业管理机构办理退工登记时,由就业管理机构核《就业失业登记证》。

本市申报就业人员:此类人员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需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照片、《营业执照》或《灵活就业证明》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外来劳动力:(1)非本地户籍人员初次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属于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照片,与其达成录用意向的单位证明到意向录用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属地的就业管理机构办理。(2)属于用人单位前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时,提供职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照片等资料,向单位社会保险属地的就业管理机构申领办理。(3)属于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者以自由职业形式实现就业,由劳动者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时,提供本人暂住证、身份证、照片和相关证明就业的材料向暂住属地的就业管理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4)非本地户籍就业转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到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属地的就业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提供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和劳动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不领失业保险金但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到暂住地就业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劳动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毁损、遗失的,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就业管理书面说明原因,并凭登报声明,由发证机构按规定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问题三:请问就业证在哪里办 就业证办理到你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

用途:

由就业转失业的城镇劳动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失业情况栏进行记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持《就业证》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已招用的城乡劳动力、但未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应持新录用人员花名册及时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就业证》及用工备案等相关手续。

《XX省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由本人领取《就业证》时填写,由发证机构的工作人员输入微机,为逐步实现全省联网、信息资源共享打基础。

求职人员无论以何种途径就业后,用人单位需持被录用人员的《就业证》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办理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险等手续,续填被录用人员的《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中录用单位情况,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证》就业情况栏进行记载。

就业证其他用途:

1・用人单位招聘流动人员后,按实际招用人数,填写外来人员劳动就业申报表,并备齐流动人员“三证”,即身份证、计生证(或未婚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向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2如果是本市城镇户口的劳动者初次就业,或由失业转就业的人员,用人单位需凭录用人员的失业证办理就业名册。

3・本市户籍人员需到外地就业,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在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希望可以帮到你

问题四:失业后是不是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先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咨询一下,失业证虽是就业局统筹管理,但是现在很多地方都把办理工作下方至社区或是街道办事处,或者需要先到这些地方进行登记;

办理的所需材料主要是户口本、身份证、照片两张(好像蓝色底较多)、技能证(什么会计证啊、计算机证啊、驾驶证啊之类的,如果没有要被喊去培训,比较麻烦);

现在就业局、街道、社区都会粘贴很多针对失业人员的用工信心,但是客观来说,这些岗位都不怎地;

现在 *** 主导的岗位比如:社区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公益性岗位、各类协管员等需要应征者持有失业证,而企业(包括很多大中型企业)在招录用工时也会叫员工提供失业证,因为其在办理招录用工手续、保险关系申报、转移等较为方便;

持有失业证,如果是个人购买养老、医疗保险话,可至就业局领取一定补贴(具体金额以当地为准),即俗称的 两保补贴;

如果有缴纳失业保险,那么在满足一定条川后可领取失业救济金;

再者,决定自主创业的话,持有失业证可向就业局申请小额贷款;

另:办理不存在超期问题(没人去查你究竟有没有工作),建议去办一个;

问题五:《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去哪办理? 5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定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第二章 证件印制

第四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统一样式的制定。

问题六:就业失业证在哪儿办理? 《就业失业证》,新增长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退出部队现役的人员及其他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员初次申领《失业证》的由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培训后办理(区就业服务机构每周组织一次对新办证人员的培训)。 申请领取或换发《失业证》的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 (二)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换证只需提供《手册》,但《手册》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且清楚)。 (三)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四)经审核录入电脑后打印《失业证》,贴上持证人照片后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和照片骑缝钢印。

问题七:到劳动局办理“就业失业证”需要哪些条件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对象与程序

(一)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进行失业登记;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人员。

(二)程序

1、办理失业登记

本市城镇户籍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的,由劳动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填写《郴州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进行失业登记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并提供以下材料:(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需提供:毕业证(肄业证);(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需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2、注销失业登记

(1)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如实向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告,并由该中心注销其失业登记:①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③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④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⑤其他经审核确认处于非失业状态的。

(2)出现下列情况的,原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其《登记证》予以注销,并收回《登记证》: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提前退休的;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③死亡的;④其他符合注销条件的。

3、退出失业登记

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退出失业登记,退出期间不得享受任何就业援助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并由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注销其失业登记:(1)主动放弃就业要求的;(2)连续6个月未与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的;(3)3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申领《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的。

上述人员如要求重新进入失业登记程序,必须由本人向原发证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说明退出和重入的原因,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和县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4、就业登记

(1)失业人员以下列情形之一实现就业的,应及时向发放《登记证》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告,并办理就业登记,《登记证》上的失业登记记录失效:①已被用人单位录用的;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③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2)用人单位新招用失业人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办理就业登记时,须向单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①劳动合同(原件);②被录用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被录用人员的《登记证》;④属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出示相应的职业资料证书;⑤其他规定的资料。

(3)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应在实现就业后30日内,持以下资料到其原失......

问题八:失业证明在哪办理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证的办理程序:带好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工单、银行卡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登记,再到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点审核盖章。一、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户口簿原件;3、婚育证明《计生证》;4、小一寸相片2张;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XX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二、办理过程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2、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就可以直接到本街道办理;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问题九:失业再就业证如何办理 身份证、户口本、个人近期免冠照片、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村)社区开具的无业证明。 然后到人社局相关科室办理(各县市岗位设置不一样,一般是失业再就业中心) 希望对你有用。

问题十:失业证怎么办 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时,应持户口薄(身份证)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失业登记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领取失业证。失业人员凭失业证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就业手续。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凭失业证申领失业救济金。

单位交社保可以办理失业证吗?

单位还给你交着养老保险,说明还没有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失业证,须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并且是非本人意愿失业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主动提出辞职的,也是不能办理失业证、领取失业金的。

就业失业证怎么办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以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下岗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手续。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和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所以,您千万别忘了及时续缴社会保险。

就已经失业的人员来讲,此时如果符合了规定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办理失业证,同时满足失业保险的要求,那么在失业之后还可以每个月领取到一定数额的失业保险金,当然法律中也规定了,对失业金的领取最长是不能超过24个月,往往领取的期限也是根据缴纳失业保险的期限来计算。

就业失业证在哪里办啊

办理就业失业证需个人或用人单位经办人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办。

请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个人近期免冠照片、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村)社区开具的无业证明。

然后到人社局相关科室办理(各县市岗位设置不一样,一般是失业再就业中心)

个人职工及用人单位的就业失业证的办理方法

一、职工个人如何办理就业失业证

1、由本人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经保障中心核实后,开具《职业指导通知单》;

2、登记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区、市培训中心参加职业指导后,由区、市培训中心在《职业指导通知单》上加盖“已参加指导”章;

3、登记人员持《职业指导通知单》、《失业登记通知单》、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失业证》。

二、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就业失业证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解聘备案手续;

2、市内四区的用人单位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市场解聘备案服务窗口办理,五市三区的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职工解聘备案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手续;

3、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用人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办理失业人员解聘备案手续,并审核确认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

4、出具《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由用人单位在3日内送达失业人员个人;

5、失业人员持《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参加由各区(市)统一组织的职业指导后,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及城阳区到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

参考资料

来自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失业了去社保局失业窗口办理失业证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失业证明需要到本人持相关材料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办理。需要的相关材料有:1、到社保局领取失业证申请表,并进行填写;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3、一寸免冠照片两张;4、毕业证书复印件。把这些证件办齐后,就可以将档案交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办,即可办理失业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就业失业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程序

(1)所需资料: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按下列情况办理:

1.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肄业) 证明和档案代理证明。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劳动保障事务所劳动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

3.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

4.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

5.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提供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进城务工人员(含本县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2)办理程序:

1、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城关镇、回族镇、城郊乡辖区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资料收集、资格审查、台账录入及登记证发放;县失业管理所管理的失业人员及劳动保障代理中心代理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资料收集、资格初审均由管理单位负责,初审合格的,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交由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台账录入及登记证发放。

2、其他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辖区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资料收集、资格审查、台账录入及登记证发放。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批,公共服务机构可两周到就业办审批一次。

4、《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免费发放,1人1证,不得重复办理。

5、《再就业优惠证》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程序及携带资料与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材料相同。

6、各乡(镇)及就业中心,每月25日前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台帐报县就业办,由县就业办月底前统计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召用劳动者、劳动者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在招用或实现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我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就业登记包括用人单位录用登记和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的内容包括劳动者个人基本情况、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建立或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等。

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进城务工人员、

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在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失业时间、失业类型、求职意愿、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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