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社保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单位缴费22%。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2%。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江苏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缴纳比例是24%,16%是由用人单位承担,8%是由个人承担的;医疗保险:缴纳比例是12%,10%是由用人单位承担,2%是由个人承担的;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是1%,0.8%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0.2%是由个人承担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0.2%,这项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的,员工享受待遇,无法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0.8%,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满足相关规定员工即可享受,自己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是10%-13%,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考虑,没有硬性或者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16年苏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缴费基数2378(最低一档了),个人254.69,单位760.96
个人缴 10.5%+5元敞盯搬故植嘎邦霜鲍睛
单位缴 32%
苏州社保单位缴纳比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2017苏州社保缴费比例:苏州2017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每日财经网为大家介绍2016-2017苏州社保缴费基数,具体如下:
近日,从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了解到《关于公布2016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2016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2016-2017苏州企业社保缴费基数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2016年度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公布如下:
一、2016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
二、2016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6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3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8245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
四、2016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6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五、2016年度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12342元(26029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2468元(5206元/月)。
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6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96054元(8005元/月)。
六、以上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执行时间,苏州市区为2016年4月1日。各县级市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人民政府确定。
东台社保费缴费比例
按照盐城东台最低缴纳基数计算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费用
养老保险:2550×20%=510
医疗保险:2550×5.6%=142.8
盐城市灵活就业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缴费比例:5.6%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个人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盐人社[2016]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办法
1、2016年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按江苏省人社厅发布的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确定,即1680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16800元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仍按江苏省人社厅发布的上年困难地区下限2550元确定。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低于2550元的,按2550元执行。
2、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按不低于2550元确定。
3、201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不一致,且201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为2847元的参保单位,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仍按原标准执行。
4、单纯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月缴费工资基数按3860元确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江苏社保公司和个人各交多少
以徐州为例。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后企业每人每月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928元,职工个人每月最低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328元。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低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969元。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规定:2018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935元执行,下限按3125元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上限按19935元执行,下限按3360元执行。
扩展资料:
江苏省社保缴纳比例,由所在地实际情况为主。按照《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相关的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
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15个月的统筹地区,可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1个百分点,执行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现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至2018年底)在18至23个月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20%。
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的统筹地区,可继续在规定费率基础上,下调50%;下调费率期间,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下降到18个月以下的,可停止下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徐州调整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