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怎么查询社保交了多少年?
苏州查询社保的方法: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账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录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苏州社保局电话
苏州社保局电话为051212333,社保局的简介如下:
1、社保局的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中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等。
2、然后了解人力资源的含义,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或者表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中减去,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后的人口。
3、社保局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上述规划和政策。
买社保的必要性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的,必须缴纳。如果员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社保就是必须缴纳的,如果员工没有工作,就不是必须的,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具有强制要求的。
2、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3、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苏州社保局电话人工服务电话?
苏州社保局电话:0512-12333。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邮编:215031。E-mail:web@rsj.suzhou.gov.cn。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机构职责: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本市工作政策。
统筹推进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国家、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拟订养老保险市区统筹意见。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以上内容参考: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局电话是0512-62888222。地址是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层。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
作为肩负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将社保局在两大领域发挥政府的调控服务功能:
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社保局业务范围
1、社会保险申报登记。办理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申报、登记业务。做好单位和个人基础数据的计算机录入工作,建立参保单位和个人基础资料数据库。办理新参保、续保、转入、转出、封存、启封、死亡停保等人员的养老保险业务。
2、社会保险缴费核定。负责核定参保单位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掌握参保单位每月的缴费情况,负责催缴,并将催缴的情况反馈稽核科和养老保险科。对参保单位缴费能力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单位缴费能力动态数据库。
3、社会保险财务记账。负责养老保险基金收付往来,办理基金收缴、到帐确认手续。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个人日常缴费的记帐工作,做好每天的对帐工作。负责做好与基金管理科各种缴费票据的交接工作。
4、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负责办理参加养老保险职工正常退休待遇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参保职工提前退休人员资格的初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中心简介
苏州社保局电话12333工作时间
苏州社保局具体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
邮政编码:215031
电 话:0512-12333
传 真:0512-65238469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社局的职能是: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3、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