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怎么共用医保卡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共用医保卡,可以直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夫妻共用医保,指的是参保人员在使用二级账户时,需到市人社服务大厅办理认可、划转手续,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社保卡,以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明等)。办理时必须双方到场签字,到时候需要用的时候直接由参保人员凭社保卡直接在医院刷卡抵付。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五) 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健全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收支信息统计。
养老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离婚社保纠纷前几天开了一个离婚纠纷的庭,法官在处理财产分割中要求双方回去打印自己缴纳的社保。言外之意是要分割婚姻期间缴纳的社保。我强调给予劳动关系存在的社保和员工的人身关系紧密相连,而且这部分财产在员工工作期间并未实际产生,不存在分割的基础啊,可法官根本不理我的解释。我个人认为,即使员工缴纳的社保中部分用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能对该社保缴纳的费用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员工给予缴纳了社保而同时给予社保实际取得了养老保险金。为什么这样说呢:1、社保虽已缴纳,但只是一种可以期待的权利。也就是说,社保再在面向将来的、达到某种法定情形时,社会保险机构才会给予劳动者一种待遇补偿,好比养老保险,你不缴纳15年就不会在退休后享受保险待遇;2、缴纳社保的财产大部分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该财产一旦缴纳就归入国库,劳动者对其不具备所有权和支配权,这与私人财产好比存款有明显的区别;3、社保是作为劳动者享有一种与人身依附性很强的财产,国家对其有强制性管理约束,是对员工福利的一种权益保障;社保缴纳比例“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不相同,那是按照个人上年度平均工资做基数按一定比例计算的。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8%,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5~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养老:单位20%,个人8%;医疗:单位9%,个人2%;生育:单位0.8%,个人不交;工伤;单位0.5%,个人不交;失业:单位2%,个人1%。缴费基数:上限12195;下限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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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以共用社保卡吗
不可以。夫妻不可以共用一张社保卡,社保卡只能是参保人所有和使用。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武汉夫妻可以共用医保卡吗
武汉医保卡夫妻共用主要是在医院看病或者治疗时,产生医药费不足时,就可以使用夫妻之间另一个没有生病的医保卡进行划账缴费。
医保卡可以给自己的配偶使用,但还是有一定条件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可以与家人共用,但是需要办理医保共济账户的相关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去药店和医院刷医保卡时仍然要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因为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里有我们每个参保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社保编号等信息,实行一人一卡,和身份证一样,仅限本人实名使用,必须专卡专用。
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实名就医、购药,并妥善保管本人医保卡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将本人的医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保卡冒名就医属欺诈骗保行为。
社保卡夫妻可以共用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夫妻不可以共用一张社保卡,社保卡只能是参保人所有和使用。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夫妻社保卡在最新的规定中是可以使用的,但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比如夫妻双方的社保卡的缴纳年限规定和社保卡的使用范围规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夫妻感情不合,女方自己交了社保,50岁领养老金,女方领的养老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养老保险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扩展资料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根据《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