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入户是指购买房屋后,将其作为自己的住所,并在户籍上进行登记的过程。为了办理购房入户手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并准备相应的材料:
前提条件:
- 房屋已交付使用,实际入住,并取得产权证。
所需材料:
- 《入户申请表》。
-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 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
- 入住证明。
- 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
- 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以上是办理购房入户所需的前提条件和材料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要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如果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还需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才能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而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则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