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的入户口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学历入户: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需要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且年龄在45岁以下,并且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在郊区市县,需要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且年龄在45岁以下,并且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或二手房即可入户,但是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的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居住期满入户:对于学历偏低或收入偏低的人群,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入户: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并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
4、投资入户: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并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
5、纳税入户:两年内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6、投靠入户:投靠入户政策包括三种方式: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办理成都户口准迁证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以上是成都入户口的条件和办理材料要求,具体办理流程和政策变动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