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是一个对外来人口友好的城市,购买房产后可以申请落户。具体政策如下:
1、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包括二手房)的市外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能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水平。
2、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达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以在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成都买房落户办理流程如下:
1、前往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4、再次前往办证中心,携带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手续。
这一政策的法律依据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第七条。根据该政策,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