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户口怎么落户

问题答疑 2024-02-19 09:56:28 阅读(19) 评论(0)
成都三户口怎么落户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落户需要完成以下手续:

1. 申请人携带迁入地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迁入地派出所审核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需要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领取《迁移证》。最后,持有《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 向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3. 民警受理审核后,呈报办证中心审核,并报海口市公安局户政处审批。

4. 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请注意,如果属于农村派出所辖区的话,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把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由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的法律依据,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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