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集体户子女参加入学是按照区统筹方式入学,即集体所在地处于相应的学区。为了参加区域的入学,需要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作为户口本使用。然而,这种方式的缺点是可能会由于附近学位资源紧张,分配学校的位置较远。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父母双方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的情况下,婚生婴儿出生后需要在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为了办理集体户小孩的落户手续,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如果父母是集体户口,还需要取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如果没有这些手续,孩子将无法正常落户,只能落集体户口,并且还需要单位同意。
落户方式:
1、购房入户落户条件:
(1) 面积在90_以上的商品房,在购房后交房入住,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 面积在90_以下的商品房,在购房后交房入住,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并且持有2年以上居住证。
2、学历入户落户条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人员。此外,各类人才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在成都市外工作单位。
3、投资入户落户条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或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或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以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纳税入户落户条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以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落户条件:
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以投靠配偶迁入。这包括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迁入后户口将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并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因此,对于集体户子女参加入学,需要遵守相关的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