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集体户口能落户成都吗

问题答疑 2024-02-20 14:56:17 阅读(19) 评论(0)
天津集体户口能落户成都吗

天津市户籍管理规定,如果您的户口已经迁入集体户口,并被注销了,但您想要回迁回原籍,仍然是有可能的。下面是一些具体的情况和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如果您在迁入集体户口后,原来的户口被注销,您需要找到另外的挂靠人,愿意接纳您入同一个户口本,才能够实现回迁。

2. 如果您拥有房产,也可以直接回迁,将户口落在房子名下。

集体户口主要分为三大类:

1. 高考放榜后,被录取的高校会要求将户口迁到高校所在地,这就是学校的集体户口。

2. 毕业后,如果您成为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会直接迁移到用人单位所在地,这就是单位的集体户口。

3. 如果您在非政府单位上班,户口需要挂靠到人才服务中心,这就是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迁回户籍地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您的迁入申请。

3. 向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 您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开具户籍证明。

5. 携带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 户政科会签发给您一份《准迁证》。

7. 携带《准迁证》回到您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8. 携带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总结一下,集体户口转回原籍的流程是:您需要从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出同意迁入的准迁证,凭此准迁证到现在的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必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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