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成都落户吗?以下是成都市落户的条件和办理流程:
落户条件:
1、购买成都市商品住房(包括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能低于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2、一次性付款购买总价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市外人员,可以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3、参与成都市灾毁农房联建或在成都市获取使用流转农用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以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4、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可以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并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个体名义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以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落户办理流程:
1、如果落户人是新生儿,则需要在出生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登记;
2、如果落户人是户籍转移人员,则需要申请落户准迁、办理户籍迁出,并申请落户登记。具体流程包括:申请落户准迁、办理户籍迁出、申请落户登记等。
落户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提供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和房产证。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婚姻自由,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双女户采用招婿方式。只要婚姻合法,一方可以迁入另一方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必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