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以下是所需的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以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
3、入住证明。
4、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以及一次性缴款发票(如果是购买商品住房)。
5、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如果是购买二手房)。
你需要携带这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按要求如实填写《入户申请表》,并将材料及申请表提交给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根据不同情况,还需要提供额外的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以及土地和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相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以及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资料可参考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入户登记提醒和百度百科的户口迁移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