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成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和定居。因此,成都人才集体户迁出流程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市人才集体户迁出流程:
- 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114.com)-户口页借还”填写网上申请。
- 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
- 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 根据要求,携带户口页和公安部门要求的材料,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事项。
- 户口迁出手续办理结束后,将公安部门加盖“迁出”章的户口页交至人才中心统一保管(超期仍需使用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户口页续借申请)。
二、所需资料: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遗失,可提供驾照、护照、毕业证等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原件。
- 经办人非集体户人员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由集体户人员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意见并签名。
- 在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其他材料,请提前咨询公安部门并按要求准备。
三、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均需将档案从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迁出:
- 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房屋产权,包括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自建房、自有房等(未拿到产权证但已经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
- 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
- 人事档案已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转出。
以上就是小编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人才集体户迁出流程的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部门。如需法律咨询,欢迎到***进行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如果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而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则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