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最新发布了户口新政策,对五城区的入户条件进行了拓展。以下是相关的人才引进、录用、招收和投靠的条件:
1.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与之前相比,只要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即可)
2.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与之前相比,只要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即可)
3. 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与之前相比,只要是高级人员即可)
4. 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与之前相比,只要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即可)
5. 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与之前相比,年龄要求从35周岁调整为30周岁)
此外,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愿意将户口迁入成都市,可以申请办理《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包括购车、子女就学和开办企业等方面。
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成都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人员也可以入户。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了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成都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人员也可以入户成都。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在租房地入户。
除了以上政策调整,成都市还允许农民通过租房入户的方式入户。具体要求如下:
1.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2. 入户所需材料包括: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
购房入户的要求如下: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投资入户的要求如下:
1. 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投资入户人员包括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以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入户所需材料包括: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成都市还放宽了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
1. 入户中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要求进行了适当放宽,现在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都可以入户。
2. 增加了年龄限制,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市外人员可以入户(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成都中心城区入户,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在郊区(市)县入户。此外,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也可以入户,年龄限制为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且已落实工作单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所需材料包括: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
对于在成都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经有关部门认定,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可以成建制入户。
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入户申请、单位入户人员花名册、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本或本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