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户口登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如果父母的户口都在单位集体户内,那么对于新生婴儿的出生登记和入户手续办理有以下要求:
1. 出生登记:父母应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2. 入户手续:根据户籍管理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在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的情况下,新生婴儿可以直接入户到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入户手续办理时,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必要的材料和申请表格。
总之,对于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的情况下,婚生婴儿的出生登记和入户手续办理是依据户籍管理条例进行的。父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