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把户口落户成都

问题答疑 2024-02-25 11:15:19 阅读(22) 评论(0)
怎样把户口落户成都

一、户口迁入五城区及高新区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引进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成果奖的人员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荣誉称号或获奖证明、住房证明等

(2)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资格证书、住房证明等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学历证明、住房证明等

(4)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职称(注册)证书、住房证明等

(5)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人员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学位证明、住房证明等

(6)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市级相关部门公告、职称证书、住房证明等

2、投资、纳税、引资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在五城区及高新区投资、兴办企业,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所需材料:投资者申请、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2)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就业或兴办企业,连续3年累计纳税达20万元或1年内纳税达10万元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纳税情况证明、户籍证明、住房证明等

(3)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引进投资额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所需材料:投资者申请及证明、户籍证明、住房证明等

3、被调动、流动、聘用、安置、录用、招收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经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公选、公招、选调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公招、公选、选调通知、住房证明等

(2)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流)动手续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住房证明等

(3)因退休补员,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从农村招收的工人

所需材料: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招工通知、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等

(4)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迁出户口证明等

(5)非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所需材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派遣证、户口迁移证、优秀学生证书等

(6)军队转业干部、西藏内调干部、四川省三州内调干部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安置部门的内调、安置通知、住房证明等

(7)军队复员退伍士官、无军籍职工、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民政部门的安置通知、离(退)休证、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等

(8)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回家庭所在地入户

所需材料:区以上民政部门的安置通知、退伍证、居民户口簿或注销户口证明等

(9)经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调动、流动符合随军条件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动、流动通知、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等

(10)经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的离(退)休干部

所需材料:省(市)老干局安置通知、离(退)休证、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等

4、投靠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结婚满5周年、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被投靠方的常住户口满5周年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等

(2)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离(退)休证等

(3)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未成年人投靠户籍在本市的父亲或者母亲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住房证明等

(4)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公证书、住房证明等

二、户口迁入其余区(市)县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随迁或投靠迁入户口,不受结婚时间、暂住期限的限制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住房证明、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三、全市范围内办理出生登记的所需材料

1、有计划生育指标的新生婴儿

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父母亲结婚证等

2、无计划和超计划生育的新生婴儿

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父母亲结婚证等

3、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

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县以上公证机关证明等

4、国外出生的婴儿回国入户

所需材料:婴儿在国外的护照或旅行证、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父(母)亲户口或出国前户籍注销证明、父(母)亲护照、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簿等

五、农村居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农村居民在本市的城区或城镇具有固定住所

所需材料:本人申请、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

2、本市农村居民从事非农业生产,有稳定生活来源

所需材料:本人申请、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等

3、对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本市农村居民

所需材料:乡政府登记的花名册、居民户口簿等

4、因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引资、投靠、聘用、录用、招工迁入本市的人员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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