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食堂工作人员(辅助)1名。
二、招聘要求
1.年龄为男50周岁(1974年12月6日后出生)、女45周岁(1979年12月6日后出生)以下;
2.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政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高中(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有食堂工作经验佳。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下午4点截止;
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后,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审核,开展考核形式:实操。

2.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五、体检和公示
1.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上城审管”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期结束后,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2.在3个月内,若被聘用的人员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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