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居住证过期了怎么续签
一、签注(续签)居住证
依据《湖北省居住证服务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签注手续;居住地址或者就业、就读状况未发生变更的,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应当直接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不予签注。

二、办理材料
●《宜昌市居住证申领、补(换)领、签注申请表》(含个人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居住证
●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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