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调整曲阳县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黄牌照货运车辆(含专项作业车)每日9时至17时允许在南环路西环至正阳街以西通行;南环路与正阳街交叉口凯嘉超市以东至南环东延曲阳东高速口以南限制通行。城市核心区域东环(含)、朝阳街、恒阳街、惠丰街、嘉禾街、文昌街、滨河路、恒山路、北岳路、Y202乡道董大线(董家马至大西旺段)全天限制通行。
二、重型、中型新能源货运车辆除高峰期(早7:00—9:00、晚17:00—19:00)外,其他时间均可在东环、南环、西环、北环以内区域通行。
三、蓝牌照货运车辆(含专项作业车)、轻型新能源货运车辆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黄牌照厢式货运车辆交通高峰时段(早7:00—9:00、晚17:00—19:00)限制在东环、南环、西环、北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其他时间此区域可通行。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全天限制在东环(含)、南环(含)、西环、北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五、对于确需通行限行区域内道路的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城市物流配送、保障城市运行等货运车辆,可通过“曲阳智管通行证”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或到县交警大队秩序室人工办理货车通行证。为提高通行效率,无需进入主城区的车辆可绕行京昆高速、保阜高速、涞曲高速。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主城区限行区域或时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现场或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七、县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及主城区镇政府应按照本单位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本通告自2025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2年9月8日印发的《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黄牌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曲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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