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方法
招聘由笔试、面试组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5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形式: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各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面试环节。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相应要求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笔试科目详见《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相关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日期为2026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成绩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查询。
体检、考察、公示
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合格分数线内)。体检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海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和递补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结果报市国资办备案。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单位的岗位调剂。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办理入职时需携带与原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本次招聘同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合格分数线内)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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