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深圳公积金新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深公积金规〔2025〕3号),聚焦购房、租房、老旧住房改造等场景,新增提取情形、放宽条件、延长时限,切实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以下为主要变化一览(与旧规对比):
| 场景 | 新规核心内容 | 旧规情况 |
|---|---|---|
| 购房首付 | 新增首付提取,1 套房可全额提余额(不超未付首付),2套房提60%余额;支持 “既提又贷” | 无首付提取,提余额后影响贷款额度 |
| 租房提取 | 2025.11.1-2027.10.31,无房职工月提取额阶段性提至当月应缴存额 80%(常态65%) | 月提取额上限为当月应缴存额 65% |
| 申请时限 | 购房、老旧住房改造等提取申请时限由3年延至5年(本市 / 异地购房均适用) | 多数住房消费类提取申请时限为 3年 |
| 购房相关 | 新增购房税款提取;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扩展至全国 | 无购房税款提取;不支持异地还贷提取 |
| 老旧住房改造 | 新增3类提取:自筹更新改造、加装 / 更换电梯、回迁增面积住房 | 无专项改造提取支持 |

完整新规内容点击查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全文(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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