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调整回户籍地升初中和初中转学条件
一、调整回户籍地升初中和初中转学条件
适用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生态城回户籍地升初中和初中转学生。
(一)报名时间
回户籍地升初中和初中转学一年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指定时间。
(二)报名条件
1.本通知实施前,已取得生态城存量住房的家庭,学生回户籍地升初中不受家庭房产持有时长影响。
2.本通知实施前,已取得生态城存量住房的家庭,学生申请初中转学,其家庭房产持有时长至申请当年的8月31日须满一年。
3.本通知实施后,取得生态城存量住房的家庭,房主持有房产满三年的,可提出学生回户籍地升初中或初中转学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上述房产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新建商品住房不受房产持有时长影响。
(三)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初中学生在生态城小学毕业生录取结束后,统筹安排到生态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
2.初中转学生统筹安排到生态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
二、关于调整回户籍地升初中和初中转学政策
1.回户籍地升初中和初中转学政策有哪些调整?
答:本通知实施后,取得生态城存量住房的家庭,房主持有房产满三年的,可提出学生回户籍地升初中或初中转学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2.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生态城房产的家庭,其子女申请回生态城户籍地升初中和初中转学是什么要求?
答:本通知实施前,已取得生态城存量住房的家庭,学生申请回户籍地升初中不受家庭房产持有时长影响。
本通知实施前,已取得生态城存量住房的家庭,学生申请初中转学,其家庭房产持有时长至申请当年的8月31日须满一年。

3.本通知实施后,持有生态城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其子女申请回生态城户籍地升初中和初中转学,是否受到房产持有时长影响?
答:不受影响。
4. 本通知发布时,家庭存量住房交易在途的,适用什么政策?
答:当前生态城存量住房交易在途的,学生家庭通过天津市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签订存量房房屋买卖协议的日期在2025年12月12日及以前的,且报名前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适用原政策要求。否则适用本政策要求。
存量房房屋买卖协议可通过有存量房交易网签资质的中介或者到生态城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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