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关于烟花爆竹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西安市2025-2026年秋冬季烟花爆竹存量置换和有奖举报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举报奖励公告。
一、举报范围
凡在鄠邑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的下列行为均可进行举报: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2、非法销售烟花爆竹。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二、举报途径
1、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向区应急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4882229。
2、发现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4810110。
3、发现以上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的,也可向市民热线“12345”进行举报。
三、举报要求
举报人要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位置和违法情形。
四、奖励标准
1、在烟花爆竹“禁售”区域销售烟花爆竹,查证属实奖励200元。

2、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查证属实分档给与奖励。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5箱以上至30箱以下,奖励200元;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30箱以上至100箱以下,奖励300元;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100箱以上,奖励500元。
3、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查证属实奖励1000元。
4、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且情节严重的,可适当提高奖励金额。
五、注意事项
1、举报奖励原则上遵循一案一奖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照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全部举报人平均分配。
2、举报奖金转入举报人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户名必须与举报人姓名一致。
3、举报人涉嫌弄虚作假、恶意举报或者伪造举报材料骗取、冒领奖励扰乱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工作的,将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4、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任何人不得泄露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踊跃举报!让我们共同守护安全、绿色、文明的美好家园!
西安市鄠邑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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