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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20251217】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来源:成都号 2025.12.18 02:42:28 阅读:97次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我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遇重大节庆活动需组织焰火燃放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蓟州区行政区域内,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以及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禁燃规定;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遵守禁燃规定。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讯20251217】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举报。对劝阻人、制止人、举报人打击报复或者威胁其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5年1月7日发布的《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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