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海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 2026 年—2027 年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一)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3日,2027年1月30日至2027年2月20日(农历春节前后,即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
( 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 三)通过调整双休日与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实现连休的休假时段,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文件为准。
以上时段可燃放的时间为早10时至22时整。
另,2026年2月16日(农历除夕)至2026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二)以及2027年2月5日(农历除夕)至2027年2月7日(农历正月初二)可燃放的时间放宽为全天24小时。2025年12月31日18时至2026年1月1日(元旦)零时30分,以及2026年12月31日18时至2027年1月1日(元旦)零时30分为可燃放时间。
除以上可燃放的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设置以下5个特定燃放区域,

可燃放的时间是2026年全年的18时至22时整、2027年全年的18时至22时整以及规定的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一)九江镇源林湿地公园燃放区域;
(二)西樵镇听音湖片区燃放区域;
(三)丹灶镇水利所对出堤围及滩涂燃放区域;
(四)狮山镇博爱湖公园燃放区域;
(五)里水镇理想村地段燃放区域。
特定燃放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属地镇人民政府在现场立牌公示并加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
下列时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与本通告其他条款有时间冲突的,优先执行本条要求:
(一)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二)中考、高考期间;
(三)国家公祭日、全国哀悼日、烈士纪念日期间;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间;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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