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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20251217】2026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安排

来源:成都号 2025.12.18 08:27:59 阅读:85次
2026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安排

  2026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安排

  对口升学考试分为对口文化考试和对口专业考试两部分,满分750分。对口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20分,与高考同期进行。对口专业考试分为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学前教育类专业理论满分290分,专业技能满分100分,专业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考试安排在2026年3月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缴费时间及办法

  考生须于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凭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校园安心付”缴费平台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为每生200元。

  请考生务必注意:本次缴费为对口升学专业考试,不是高职单招考试。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对口升学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缴费结束后不再安排任何方式的补缴费,已缴费考生不予退费。特别提醒:本年度不受理集体缴费。缴费方式如下:

  (1)手机安心付客户端缴费流程:

  第一步:下载校园安心付手机APP,成功下载后点击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登录/注册”按钮,点击后会弹出一个填写“手机号码”的界面。

  第二步:按照系统指示完成账号注册和登录密码设置,账号注册登录成功后即可进入校园安心付主界面。

  第三步:成功登录绑定考生信息后,点击主页面右上的“缴费”选项,进入缴费项目界面,可清楚看到个人信息和缴费明细,确认后点击“去支付”。

  第四步:进入核对订单界面,请再次核实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选择支付方式:银联在线支付,完成缴费。

  第五步:缴费成功后,可通过已缴费栏目进行查询,或进入个人中心,查看本人的交易记录。

  如遇问题,请联系校园安心付客服热线:400-028-1024(服务时间:9:00—18:00)。

  考生可扫描二维码下载校园安心付手机客户端。

【资讯20251217】2026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安排

   (2)考生也可关注“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众号进行缴费,方法如下:

  第一步:关注“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导航栏中“校园服务”栏目找到“缴费操作指引”,点开并认真阅读。

  第三步:按“缴费操作指引”的说明,选择网页缴费或微信小程序缴费。

  2.考试时间安排

  学前教育类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专业理论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包括笔试、命题画、幼儿故事讲述。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理论考试、技能测试(笔试)、技能测试(命题画)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上午。

  (2)技能测试(幼儿故事讲述)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下午至3月15日。

  详细考试安排请登录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sjzysgz.com/)查看“2026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安排”(点击链接查看)。

  (3)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于2026年3月8日后登录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sjzysgz.com/)查看“2026年河北省学前教育类对口专业考试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联系电话

  0311-83932501。

  4.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6年3月30日后登录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sjzysgz.com/)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3月31日上午11时前根据要求向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承诺书》、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专业理论考试时,考生需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小刀等文具。参加专业技能考试时,所需携带文具请查看《准考证》或承办院校发布的考试须知。

  (2)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参加专业技能考试时,不允许穿校服或有标识的服装服饰,不得佩戴校徽。所有考场内均装有视频监控设备,考试期间全程录像,严查违规考生。考点均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实行“2+1”安检模式。考生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参加考试,按要求接受安全检查。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眼镜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经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需在对口专业考试期间享受合理便利,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高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高校答复为准。

  (4)考生按公布的时间及方式查询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在承办院校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5)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核准标准执行。

  (6)有关专业考试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承办院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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