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在什么时候,哪些参保人可以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一是根据《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等七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乌政办〔2000〕149号)规定,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2000年10月建立。
二是根据《关于自治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113号)第二条的规定“原国有企业固定职工,原国有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领取一次性复员费的原军队干部,退役士兵,1986年10月1日以后被招用的大集体企业职工,自动离职或被除名的原国有单位职工”可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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