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是指,职工因工死亡时,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供养对象:
1.【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该职工的供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职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职工祖父母、外祖父母】: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其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职工孙子女、外孙子女】: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职工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温馨提示:如您对以上答案存在疑问,可拨打工伤认定联系电话0310-3111521或工伤鉴定联系电话0310-311893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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