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时间
2025年5月30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
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限定为九龙坡区范围内(不含重庆高新区直管范围)的新建商品住房,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等其他类型房产不在补贴之列。
补贴类型
补贴设置两大类别,满足条件者可叠加享受,两类补贴均以消费券形式发放:
(一)换购住房补贴
购房者在上述期限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且在购房前后一年内出售中心城区原有住房的,可获新购住房总房款1%的补贴;
(二)新购住房补贴
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不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可获总房款0.5%的补贴。
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
1、换购住房补贴:
支持家庭(包括成员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卖旧买新,如出售父母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量房屋后,再以父母一方、双方或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则可享受优惠政策。离异或重组家庭,以抚养权进行认定。

2.两类补贴申请都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购买住房完成网签备案时间在2025年5月30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二是缴纳契税时间在2025年5月30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
3、补贴类型只为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商服用房、办公用房、车位等其他类型。
4、中心城区范围指:
渝中区、大渡口区、两江新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进入九龙坡“九房惠”小程序“,九龙坡区2025年购房补贴申请”服务活动专区,在对应的申请模块上传本人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填写基本信息及提交相关附件资料(包括楼盘名称、房号、面积、购房人姓名、电话号码、网签合同等资料),线上签订诚信承诺书。
换购住房补贴:若出售中心城区原有住房时间在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则可于2025年12月31日前申请;若出售中心城区原有住房时间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则可于2026年12月31日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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