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2、职工个人账户为正常状态的才能办理汇缴。
所需材料
单位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正常汇缴(未签托收扣款协议)
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受理→单位经办人划拨资金→银行柜台到账确认办结。
2、托收汇缴(已签托收扣款协议)
线上:单位经办人申报→单位网厅受理→托收扣款完成;
线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受理→托收扣款完成。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b.dggjj.dg.gov.cn/gjjwt/gdbsLogin.do?returnUrl=HuiJiao/index.html)。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即时办理审批,并将纸质材料电子化上传到业务系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回执》;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回执》。申请人可到中心各办事处或各归集银行网点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
线上:网厅办事大厅
线下: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办理时限
资金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
1.线下汇缴方式:转账汇缴、托收汇缴和冲账汇缴;
2.当月汇缴人数有变动的,单位需做相应的变更后,再进行汇缴;
3.办理手动托收的,缴存单位到归集银行承办网点确认汇缴信息后,系统才能发起扣款完成汇缴业务;
4.单位经办人在归集银行承办网点确认汇缴信息后,30天内须对其业务进行资金到账,如资金不能及时到账的,承办银行将此业务作废;
5.汇入资金转入市公积金中心在缴存单位所属的归集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具体请参考“2024年6月3日关于调整非托收缴存业务模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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