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永康市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对象+办法)
一、申报对象
参照《永康市人才安居安心工程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职在我市创业创新且目前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八类人才,分别为:
1.顶尖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等金华市人才分类目录A类人才);
2.国家领军人才(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金华市人才分类目录B类人才);
3.省领军人才(浙江省人才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金华市人才分类目录C类人才);
4.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5.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高级技师;
6.“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7.具有中级职称(含可按中级职称聘任的职业资格)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双一流”高校)、技师;
8.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获得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按学历学位享受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参照第8类人才享受同等待遇。相关标准须经职能部门认定。
其中6-8类人才需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达4个月及以上。1-5类人才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城区公办学校就读;6-8类人才子女,根据区域教育学位供给情况,按照人才积分排序统筹安排城区指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入学。
二、申报时间
1-5类人才子女入学申报时间及程序另行通知。
6-8类人才子女入学积分申报时间初定2026年4月至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6-8类人才积分办法
6-8类人才积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奖励分和减分项,总积分=基础分+奖励分-减分项。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础分
1.文化程度得分。得分标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为20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为40分;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60分;“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为80分。按最高分值计分,不累加计分。
2.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得分。得分标准:高级工为20分;中级职称、技师为40分。按最高分值计分,不累加计分。
3.参加社会保险得分。得分标准:在永康范围内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加0.5分。该项低于2分不符合申报条件,不设上限,累加计分
(二)奖励分
1.表彰奖励得分。得分标准:在永康工作生活期间,获得永康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60分;获得金华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80分;获得省级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00分。同一事项按照最高荣誉加分,每人表彰奖励加分最多计算不同的两项。

在永康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永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每次加60分。
2.科技创新得分。得分标准:在永康工作生活期间,获浙江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创新成果奖励的前3完成人,加100分;获浙江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的前3完成人,加80分;对上年度考核优秀的省级及以上博士后工作站高管,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按副总经理进行管理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及研发负责人(每个工作站不超过2人),加60分。同一事项按照最高荣誉加分,每人科技创新加分最多计算不同的两项。
(三)减分项
截止申报结束,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一次扣除80分;5年内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一次扣除40分;5年内有被列入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及永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失信行为,一次扣除20分。以上减分累计扣分。
(四)
根据夫妻双方总积分进行排名(依照公示结果,同等分数下学历优先,总积分不可低于22分),根据当年度定点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空余情况,为其子女统筹安排入学。
四、6-8类人才积分申报材料
1.申请人才及其子女居民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才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奖励分等积分材料。
五、6-8类人才子女入学申报程序
1.申请。申请对象登录“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金华永康)选择“人才子女入学”事项,线上填报申请。
2.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将根据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认定。
3.公示。积分情况在“永康人才网”(www.zjykrc.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人力社保局按积分排序将符合条件的入学名单移交市教育局。
4.志愿填报。市教育局根据当年教育资源情况统筹确定定点学校名单。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须按规定填报城区定点学校,填报方法另行通知。
5.入学安排。成功填报志愿的人才子女在A类生、B类生、C类生、D类生录取后再录取,市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未被统筹安排的人才子女,按原各自类别通过“浙里办”—“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报名入学。
六、其他事项
1.市域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或其他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人才子女入学事宜,以市委人才办审定下发的指导意见为准。
2.人才子女入学是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途径之一。申请人可根据招生进程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类别。
3.具体申报事宜将在4月另行通知,敬请关注。人才类别、积分咨询:0579-89285990。入学咨询:0579-871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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