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一、办证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上述材料能够调取电子证照的,可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二、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大厅,淮阴、淮安、洪泽区,涟水、金湖、盱眙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大厅(窗口)。
三、收费标准

1.工本费:护照工本费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本、往来台湾通行证每本60元/本。
2.签注费:一次有效签注为15元。两次有效签注为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为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为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为240元。
四、办证周期
省内户籍7个工作日、省外户籍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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