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可由单位自行调整,目前执行5%-12%;
2、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加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线上:单位经办人申报→单位网厅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b.dggjj.dg.gov.cn/gjjwt/gdbsLogin.do?returnUrl=BiLi/index.html)。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线下: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即时办理审批,并将纸质材料电子化上传到业务系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回执》;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回执》。申请人可到中心各办事处或各归集银行网点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
线上:网厅办事大厅
线下: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备注
1.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应低于职工缴存基数的5%,不高于12%。缴存比例应为1%的整倍数;
2.每个单位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3.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4.此类业务不限调整次数;
5. 电子清册加密软件下载地址:http://dggjj.dg.gov.cn/dggjj/xjcl/201406/29dd9b7477bf42e38e166948530f6b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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