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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区人才房票实施办法

来源:成都号 2026.01.13 20:59:04 阅读:102次
南京栖霞区人才房票实施办法

栖霞区人才房票实施指南

  栖霞区推出《人才房票实施办法(试行)》,旨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支持各类人才安居乐业。现公布实施指南,请意向人才仔细阅读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享受政策。如有疑问,可拨打025-85318021咨询,或关注“南京栖霞发布”、“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信息。

  一、补助对象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可申请人才房票:

  (一)栖霞区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政策的A-F类人才;

  (二)工作单位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栖霞区的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

  (三)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生。

  二、房源范围

  建立“人才房票房源库”,入库房源由栖霞区住建局审核,在“南京栖霞发布”或“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中的“人才房票”小程序中公布、更新。

  三、优惠、补贴标准

  (一)购房价格优惠。售房主体在市场实际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不低于首付款5%的优惠;

  (二)一次性房票补贴。

  1.A-C类人才在享受南京市人才安居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其中A类“一事一议”最高200万元、B类为60万元、C类为40万元;

  2.栖霞区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政策的D、E类人才给予一次性人才房票补贴,其中D类人才房票补贴30万元;E类人才房票补贴18万元;

  3.栖霞区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政策的F类人才和其他博士、硕士、本科和专科人才(含全日制在读)给予一次性人才房票补贴,其中博士类为15万元、硕士类为10万元、本科类为8万元、专科类为5万元。

  四、申领路径

  通过“南京栖霞发布”或“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中的“人才房票”小程序提交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栖霞区人才房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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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使用限制

  (一)补贴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总房款的50%;

  (二)公务员、栖霞区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享受此政策;

  (三)每名人才仅限使用一次,仅限本人及配偶使用,不得转让或提现;

  (四)一套住房仅限使用一张人才房票;

  (五)房票自发放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六、使用和结算

  购房时向开发企业出示《人才房票凭证》,房票可直接抵扣购房款(不作为首付款)。开发企业凭凭证、备案合同、全款发票等材料向区住建局申请结算,核查无误后1个月内完成资金拨付。

  七、政策执行时限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6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间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可享受本政策。

  八、其他事项

  (一)已在本政策施行前完成网签备案的住房,重新签约或变更合同的不享受;

  (二)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的,将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咨询电话:025-85318021

  申请指南

  1.申请人搜索并关注“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点击“人才房票”,进入人才房票小程序线上申请,申请人首次申请需注册并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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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登录成功后,可在页面查看申请指南、房源信息及政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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