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考改革优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作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1.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针对城乡差异和不同学生群体的特点,围绕“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将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实践表现纳入“公民道德素养”评价。积极探索人工智能赋能综合素质评价。
2.注重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个学科,其结果以等级呈现。所有评价维度达到D等级以上的学生方符合毕业条件。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其中录取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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