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杭州公租房申请常见问答汇总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哪些群体?
市本级保障范围内(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包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形式有哪几种,能否同时申请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包括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形式,不能同时申请保障。
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采用常态化受理模式,申请家庭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支付宝APP搜索“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在工作日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或单位所在区的住房保障窗口提交申请,相关表格可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住房保障”专栏“表格下载”栏目查阅、下载。
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逐批发布实物配租预登记相关受理通告,已取得货币补贴保障资格的家庭符合届时受理条件的,可申请参加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和公开选房。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期限为三年(实物配租期限与货币补贴期限需合并计算),期满保障资格自动注销。期满前三个月内提交续审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可以继续享受货币补贴保障。除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保障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年。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届满,如何申请续审?
货币补贴保障对象在保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可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APP搜索“e房通”,在“我要租房”-“公租房”-“资格续审”模块提交资格续审申请,也可在工作日时间向区住房保障窗口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续审。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交至户籍所在区,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提交至用人单位所在区。
续审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按规定申领货币补贴保障;续审不符合条件的,货币补贴保障终止。
“市本级保障范围”不包含哪些区域?
本解答中的“市本级保障范围”不包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以及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
“5年”的户籍年限如何计算?
“5年”的户籍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包括在杭部队服役期间的集体户籍,不包括学生户籍),但申请时必须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其中,“学生户籍”是指在杭就读大中专院校期间办理的学校集体户籍。
市本级保障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哪些?
市本级保障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外地驻杭机构,以及注册登记地或社保缴交地在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的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哪些亲属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须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1)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并与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含)以上的完税证明;
(2)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3)收入和财产情况符合申请类型对应的准入条件。
申请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是指什么?
申请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申请家庭应当如实申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年可支配收入,退休人员须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
部分月份无法提供失业证明或相关收入证明的,如何认定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对部分月份无法提供失业证明或相关收入证明的,原则上参照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对能提供属地劳动保障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就业创业证》、《杭州市失业证》及《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等证明的可按其实际取得收入计算。
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如何计算?
根据省建设厅《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有关规定:“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应低于当地人均公租房保障面积乘以当地商品房销售均价(按当地统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商品房销售总价除以销售总面积计算)的总额”。申请家庭的货币财产应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
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如何计算?
根据省建设厅《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有关规定,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应不超过 30 万元。企业投资额以工商认缴信息中记载的认缴出资额为准(含股东参股)。
对申请家庭的车辆有何要求?
根据省建设厅《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实际,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应当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 1 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申请家庭应当如实申报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的非营运机动车辆的数量和价格。其中车辆价格按照购车发票价格(不含税价格)或当前有效保险期内的车辆保险单所列明的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保费的计算基数)填报,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如何核定?
申请家庭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及户籍、婚姻、住房以及收入、财产等家庭经济状况,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5号)有关要求,签署同意核对机构查询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授权书,并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住房保障部门对授权书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后,向省大救助系统申请反馈核对报告,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或年度复核的主要参考依据。对情况复杂的,住房保障部门可依托其他主管部门的共享数据进行核对,或由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户籍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工作的住房收入困难家庭能否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时是否需要提供《浙江省居住证》?
可以按照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的准入条件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户籍在杭州无需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因此,申请家庭在申请时不需要提交《浙江省居住证》。
港、澳、台地区居民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工作且住房收入困难的,能否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可以按照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的准入条件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工作生活的非本地户籍的退休人员,能否作为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人?
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工作生活的非本地户籍的退休人员,不作为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人。
未成年人,全日制在校生,在杭居住的外籍人士能否作为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主申请人?
未成年人,全日制在校生,在杭居住的外籍人士都不可以作为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主申请人,但可以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不完全(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人?
申请对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时,应确定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其它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完税证明的时间如何认定?
连续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或完税证明的时间,以受理月(不含)起往前推算。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应与申请人的用人单位一致,补缴的不予认定。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其学历和毕业年限有何要求?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创业人员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职业技能有何要求?
创业人员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持证满2年,不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其他技能证。
需要核查住房资助能力的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的范围是什么?如何认定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家庭需要核查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的住房资助能力,核查范围是未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申请人父母、子女及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子女。住房资助能力的具体标准以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为准。其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中人口数的计算口径为申请家庭人口数与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自有住房内户籍人口数之和。
哪些房产须纳入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杭州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范围内的下列房产应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1)上述人员拥有的房产[包括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含预售合同)的房屋];
(2)上述人员承租的公房(包括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
(3)上述人员房屋已征收(或拆搬迁)的,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建筑面积核计;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补偿建筑面积核计;
(4)上述人员名下的农村批地建房份额。

以上房产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不含)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5年期限的计算口径以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日期、房屋租赁证更名日期或货币补偿协议签订时间为起点,以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间为终点。
因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法律文书导致房产转移的,申请家庭须提交哪些法律文书?房产转移时间如何核定?房产转移面积如何核定?
因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法律文书导致房产转移的,申请家庭须提交以下法律文书:法院裁判文书(判决书、裁定书)及生效证明、法院调解书及送达证明;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调解书及送达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时,需先按照法院、仲裁委员会法律文书的决定内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产转移时间分别以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确定之日、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作出之日、法院调解书及仲裁委员会调解书送达之日确定,房产转移面积以法律文书中确定的面积核定。
协议离婚的析产如何认定?
因协议离婚导致房产转移的,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时,须先按离婚协议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原房屋所有权证在2004年3月1日前发证的,房产转移时间以离婚协议生效日确定。原房屋所有权证在2004年3月1日后发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变更发证时间为准(2004年3月1日起实施共有权证)。但经济适用住房离异析产的,以房屋所有权证变更发证时间为准。房产转移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面积核定。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办理时限为多少?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从申请受理到保障资格确认完毕,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遇复杂情况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
审核过程中确需申请家庭自备佐证材料的,补件工作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家庭无法及时补件的,住房保障部门可先予终止,待申请家庭备齐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和动态核查如何实施?
年度复核工作由住房保障部门依托省大救助系统反馈的核对数据,以及其他部门相关共享数据,每年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收入、财产等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动态核查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住房保障工作需要,对保障对象的人口、住房、社保缴交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
经年度复核或动态核查发现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应按规定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或停止领取货币补贴。
申请家庭已提交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蓝领公寓、青年公寓等享受政府优惠租金住房的申请,已正式受理或已取得相应资格的,能否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家庭不可同时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以及蓝领公寓、青年公寓等享受政府优惠租金的住房。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已申请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蓝领公寓、青年公寓等享受政府优惠租金住房的,如已正式受理或已取得相应资格,均不可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曾经作为家庭成员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在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前出具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主体报告的人员,能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自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证发证之日起满5年后,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家庭能否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和用人单位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和用人单位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自提交申请到确认保障资格期间,不得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申请家庭已申请杭州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能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申请家庭不可同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和杭州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自杭州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成功兑付的1个月后可以提交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申请家庭所领取的杭州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计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限,每5000元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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