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区关于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常态化治理,期间重点时段强化管控)。
二、治理区域
城区主次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重点覆盖校园周边、医院周边、商业商圈、居民小区、公共广场及城郊结合部等人员车流密集区域。
三、治理重点
(一)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主要包括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悬挂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买卖或伪造变造号牌、醉酒驾驶、非法改装、拼装、未满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二)违法停车:严厉查处机动车在禁止停车路段违法停车,停车泊位内逆向停车、停车不入位,占用人行横道、黄网格线、公交站点停车。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长时间妨碍通行的违停车辆,将依法拖移车辆。
(三)货运车严重交通违法:严厉查处货运车辆违反禁令标志通行、超限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酒醉驾、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及污损、遮挡、挪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市容交通关联乱象行为。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堆物作业形成“马路市场”;利用三角隔离墩及其他物品违规占用车位;道路施工未报备审批、未设置警示标志;货运车辆扬洒遗漏飘散载运物。
四、整治措施
在集中治理期间,公安交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将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现场执法+非现场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联合执法,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管控。
五、法律责任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文明出行需要全民参与。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工作,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定市公安局满城区分局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8日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cdmao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