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①落户满2年,就可以直接买。
②落户不满1年,就还需要购买1年的社保才能买。
不可以。高新区(南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这两个限购区,只限本区户籍购买。或者在本区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以上。其他限购区的户籍可以跨区购买,比如武侯区户籍可以在成华、温江、龙泉等地买房
1,成都集体户口;买房,成功后拿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去直接办就行了。
2,外地户口:买房,成功后拿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办,开具接受函,带函回户籍原址开户籍迁出,带迁出函到接收地办理即可

只要符合购房需二年落户条件,而且你已满足二年要求就可以。
不能需要居住满两年才行。
1、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在落户地点上面,可以选择多个: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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