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51项具体措施,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个人破产制度、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等改革难点、盲点。
《方案》明确,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随着《方案》的印发,其中有几项与房地产相关的内容值得一看。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根据《方案》,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
这也意味着,户籍改革将再次提速。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在1月19日召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数据,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早在2020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就已经明确提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将超大、特大城市排除在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另据住建部近期公布的《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目前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的超大城市有6个,分别是: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深圳和天津。东莞、武汉、成都、杭州、南京、郑州、西安、济南、沈阳和青岛这10个城市的城区人口处于500万到1000万之间,属于特大城市。
中房研协此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曾预计,未来各城市人才引进和落户放宽政策仍然会加持,以完善城市的产业建设,以产业升级促进城市发展,最终推动经济增长。而城市城镇化率的提升,无论是城市面积的扩展,或是整体规模的扩大,还是人口增量带动作用,都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新的需求,而放开落户的政策,更多是人口的结构性调整,区域分化将更加明显。
此外,本次印发的《方案》在此前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同时,还要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
实际上,宁波市在去年8月1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宁波市落户条件的通知》中就已经提到,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宁波市的缴纳年限,实现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同城化累计。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都市圈、城市群内部的户籍、社保同城互认,更加完善了都市圈的概念,有助于人口的合理流动,对整个市场具有非常好的导向。比如将带来城市群内部某些城市高房价状况的缓解,因为高房价地区的人口可能会因为户籍在低房价地区可以得到承认,而流入到部分低房价地区。
部署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
另外,在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方案》提出,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再次明确“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3月印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曾明确“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办法》将调出节余指标的地区限定在“三区三州”,即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根据经济承担能力,确定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等8个省(市)为主要帮扶省份。
通过这样的举措,发达地区获得了建设用地指标的同时,也为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带来了资金。从公开数据看,从2018年到2020年底,这一政策为贫困地区提供了超过1800亿元的收益。
中房研协报告指出,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实际上即为“土地指标跨省交易机制”,更有效地促进了全国性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短期来看,土地要素交易可以调整区域的供求关系,部分一二线城市可以增加土地供应缓解用地紧张的局面,三四线城市供应减少也会使供需更加平衡。长期而言,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既可以进一步促进人口要素、资源要素向大城市集聚,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
此次《方案》还明确,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
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方面,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和新的动力源。对此,中房研协分析认为,《方案》提出“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加快盘活存量土地,同时,土地供应审批权下放可促进市场更灵活发展。此外,《方案》提出“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则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协同发展,充分体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促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

我来说下个人的看法。
最近,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公布了按人口大小排行的城市榜单。其中,位于东北的沈阳、大连,因城区人口分别是707万、521万,跻身特大城市行列(城区常住人口在500万~1000万之间)。
说实话刚看到这个榜单,感觉不真实,毕竟现在一提到东北就是各种问题,比如经济衰落、人口流失等等。但,这个榜单的公布,让我感到东北实力依然不容小觑,超大、特大城市总共有21座,东北占了两座,所占比例远高于GDP在全国的占比,这是东北重新崛起的希望所在。
经济的发展的根基是人口,这也是为何近年以来,各城市纷纷出台人才落户的优惠制度。因为,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城市化率逐年攀升,曾经充足的人口资源开始变得稀缺,为了维持城市的经济发展,各地开始大力吸引人口落户,以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对于,东北来说,其经济发展曾经十分辉煌,尽管,现在无法与之前的地位相比,但数十年的积累仍然是其他地区在短时间内难以比肩的。而随着,我们经济发展的转型,相信以沈阳、大连为首的东北将会迎来再一次崛起的契机。
东北的衰落与我们加入世界经济体系有关,最近几十年以来,航运便利的长三角、珠三角迅速发展,已经成为重要的对外窗口。但,随着内需市场的开拓,以成都、武汉为首的内陆城市开始崛起,其实力快速增强,已经成为了当地经济的一极。
而现在,随着国内消费市场的成熟,航运的优势不再是一座城市发展的必要条件,为内陆城市的崛起提供了机会。目前,拥有两座特大城市的东北地区,可以以此获得发展的契机,扭转东北经济衰落的局面,毕竟,人口是经济要素聚集的根本。
综上所述,是关于沈阳、大连跻身特大城市的一些看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户口和档案是两码事,但是对于大学生来由于户口和档案都转到学校来了,所以毕业的时候就有个户口迁移的问题,也就是说户口和档案二者是在一起的。一般来讲户口将会有如下去向:
一、毕业生毕业前已有工作单位接收户口的,按照招生就业处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名单将户口直接迁移至工作单位;
二、毕业生有工作单位而该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如外资企业、三资企业等),迁移至该单位所在城市人才交流中心:
三、毕业生在户口迁移后需改派的,在手续齐全和有效期内,经保卫科审批后可予以改迁;
四、毕业生在保留户口期间找到工作或找到落户地的,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落户证明),可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未就业毕业生保留户口时间不超过一定年限(可能是两年),期满后将通知毕业生回校办理户口迁移,将其户口迁移至生源所在地。
那么档案在这里扮演什么角色呢?你还记得毕业给你的那个就业协议吧,签了协议之后你会得到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这个时候把档案和户口迁过去。也就是档案会随着户口走。二者是在一起的。
户口和档案的重要性
不管你通过任何办法,你把户口落到某个地方,那这个户口证明了你是那个地方的人。
但是你怎么证明你某段时间的履历?比如你上了4年大学,但是你毕业了,现在要证明你曾经上过大学。你在这4年中具体表现如何?这就必须用档案来证明。户口人人都有,档案确是人人都不同的。
或者你干某个工作,人家要有3年工作经验的。你能只拿个户口就说你有3年工作经验吗?这种事情都必须拿档案的。
你的工龄往往涉及到你将来的工资待遇,或者保险,政审、退休金,职称评定等等。只有你的档案才能证明你的履历,当然工龄也是履历的一种。这种履历是必须要档案来证明的。
简而言之吧,户口可以证明你是个中国人,档案能证明你是个什么样的中国人。
档案是职称评定、政审、报考、出国等等的必要条件。
1.档案拿在自己手里,这叫没有落户。
什么意思?就是说你是黑户,中国人口统计的时候不算你这个人。你不能买房,不能升学,不能工作,不能结婚,结婚了也不能给小孩落户口,如果有法律上的嫌疑,那就更麻烦了。你根本就无法证明你是个合法公民,因为没有任何机构证明你是合法的。
原理是这样的:你高考之前你的户口在原地派出所,那么这个派出所证明你是合法的公民。后来你考大学了,户口就到大学了,那么大学证明你是个公民。之后你如果就业,户口就在单位,如果不就业,户口就回到高考所在地,总之要“落”下。但是你把户口拿在手里,就是说根本没有“落”下。也就是说你根本就没有合法地位了!或者说没有单位证明你的合法地位。那么以后所有跟“证明”或者“介绍信”有关的事情就全都不可能了,明白落档案有多么重要了!
2.超期档案-即毕业后档案仍保存在原学校
按有关规定,毕业后档案超期的,档案直接发回高考时原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表面上你的档案在学校,但实际上它是在你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呢。这意味着什么?以后凡是有关你身份的事情,比如你的银行卡丢了,你办身份证,办卡,找工作,户口迁移等等,都必须到你原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然后到档案所在地开证明证明有这个档案,然后才能办这个事情。
举个例子,比如你要考研,好了,考研要求你填写你档案和户口所在地,以及单位证明。你怎么添?谁给你开证明?你在自己手里的档案是无效的。你得到你们老家派出所出示证明,然后去学校按证明提档案,再把档案落到你老家的街道派出所,然后再由这个派出所开证明,证明你的档案确实存在。否则你连考研的机会都没有了。对于工作也是一样的。花钱是小事,这期间要耽误多少功夫?你办完这一套事情之后,恐怕早就错过报名期限了。
或者说突然有一天你倒霉,被警察局抓住了,这个时候要单位证明,证明你是个好人,可以释放。如果你落户了,你的单位给你开个证明就解决问题。但是如果你的户口没有落,那这个事情就麻烦了,因为根本没有单位给你开证明。你没法证明你的身份。
我们国家的户籍制度非常严格。除非你有其他国家的国籍,否则在中国你就得落户,不落户就是死路一条!这话绝非危言耸听。
总而言之,档案和户口可以分开,但档案一定要放在公司,也可以放在当地的劳动人才市场管理中心。不能拿在自己手里
参考资料:
2016年20省户籍改革意见出台!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已推行近一年时间。梳理发现,一年来已有至少20个省份出台省级深化户籍 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初步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已有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青 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20个省区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其中,成都最新落户条件及购房落户政策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落户成都是他们购房的一大理由。落户成都不仅可以享受相关利好,对许多家长来说,最为主要的也是因为落户可以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08年后为了鼓励灾后重建,成都市曾将成都落户条件改为满70平米缴纳社保一年就可落户,但是该政策已于2016年6月1日重新调整——购房落户的面积限制重新调回90平米。2016年成都最新的落户政策是怎么样的?除了购房,成都落户还有没有其他方法?不要着急,搜房成都二手房整理了2015最新最全的落户信息,相信可以解答您的疑问。
一、购房落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购房入户所需要的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购房入户小贴士:
08年后为了灾后重建,曾将落户政策改为满70平米缴纳社保一年就可落户,但是该政策已于2016年6月1日进行调整,购房落户的面积限制重新调回90平米。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二、暂住落户——在我市暂住满3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暂住入户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三、租房落户 (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 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 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 户口。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四、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五、投资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投资入户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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