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电话:028-85141216
扩展资料:
办理成都市户口迁移证指南:
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条件:
市外人员迁入,实行条件准入制。对于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可在我市居住地落户,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根据材料说明中相对应要求随迁。
2、办理流程:
(1)根据材料说明中所需相关材料递交到办证窗口
(2)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3(合格)、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3)由主办人告知原因(不合格)
3、收费:
准予迁入证明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二、《户口迁移证》核发
1、条件:
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
2、收费:
户口迁移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3、申请材料:
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可办理迁出户口。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准予迁入证明》(取得准迁证的提供)(原件);
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网上政务大厅-《户口迁移证》核发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网上政务大厅-《准予迁入证明》核发

申报户口,应该在当事人户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看户口本首页的派出所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双流区办理本市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双流区办理本市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所需材料: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
3、入户地住房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住房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
5、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原件)
办理地址及时间: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洪江路三段65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联系电话:8580720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理本市户籍居民市内全域迁移
两个华阳街道,天府新区一个,双流一个。
到目前为止
剑南大道以东属于天府新区的华阳早就把牌子都换了,都改成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xx社区了,
剑南大道以西的华阳,现在是属于双流县协和街道了,但牌子还没有改过来,还是写的是双流县华阳街道xx社区。
整个成都市购房入户政策都是这样的,不是双流忽悠你。
如果你面积不够,可以看符合暂住入户不?需要你提供2年双流暂住证和2年成都社保。
不知你其他条件是什么?不好帮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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