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1日
关注微信
微信关注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手机访问
手机访问二维码

扫二维码访问,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cdhao.com

返回
详情
当前位置:成都号 > 成都落户资讯 >2019年成都落户之办理调动、招录人员入户

2019年成都落户之办理调动、招录人员入户

来源:成都号 2019.02.13 11:58:02 阅读:20次
前置条件: 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市级、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按本人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的公选、公招、录用、调动正式公文;(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出具的报到证明;(原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推荐阅读:
微信搜索: 微信搜索【鸿海便民服务】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交通】, 即可获取相关办理信息,如有最新的政策信息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在此更新。还有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指南、每日成都热点资讯等你解锁!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反馈
内容过时 未解决问题 文章侵权 排版错乱 内容有误 其他错误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