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合肥市最新社会保险缴费最低不得低于2014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388元,月平均工资为4366。最终得出,2015年最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2620元。
2015年7月起每月社会保险缴费金额最低1076.1元,其中单位承担801元,个人承担275.1元。
社保缴费基数2015,参保人员可以关注合肥市社保局,还可以进行合肥社保个人查询及合肥社保个人缴费查询等。合肥社会保险是合肥市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常说的社保一般就是指“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肥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作为单位福利待遇的一种和合肥市民生活的基本保障,社保必不可少并在我们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根据合肥社保基数调整最新消息,合肥社保缴费基数2015还未确定,合肥社保基数调整将在2015年7月左右进行调整。但是市民可以根据2014合肥社保缴费基数进行参考,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调整最低基数为2391元,最高为11952元,个人每月最少多缴纳9.5元。合肥社保缴费基数2015要以2014年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5合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单位以本单位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合肥社保缴费基数2015、合肥社保缴费比例及社保个人缴费等更多信息,市民可以通过市社保局咨询合肥社保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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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员工工资(不包括奖金)为基数,养老:企业20%,个人8%,医疗:企业10%,个人2%、失业企业2%、个人1%。
按照合肥最低缴纳基数3017.01元来计算,其中企业缴纳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大病/补充/大额医疗比例是:100%,费用是15元;工伤保险比例是:0.1%,费用是3.02元
医疗保险比例是:6.4%,费用是193.09元;养老保险比例是:16.0%,费用是482.72元
失业保险比例是:0.5%,费用是15.09元;公积金比例是:8%,费用是124元
五险企业缴纳:1018.6
一、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
大病/补充/大额医疗比例是:0%,费用是0元;工伤保险比例是:0.0%,费用是0元
医疗保险比例是:2%,费用是60.34元;;养老保险比例是:8.0%,费用是241.36元
失业保险比例是:0.5%,费用是15.09元;公积金比例是:8%,费用是124元
五险个人最低缴纳:316.79
五险一金的费用:企业=708.92元+124元=832.92元,个人=316.79+124=440.79
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二、单位社保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1、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3、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4、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1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6.4%。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的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2%—1.9%之间,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等因素每年进行浮动。职工本人不缴费。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或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2‰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各险种费率,如有调整,
按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额=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费率。

缴费费率,养老:公司20%,个人8%。
失业:公司2%,个人1%。
医保:公司8%+15元(医疗大病救助),个人2%。
工伤:0.5%~2%
生育:0.8%。
目前最低的缴费基数是2305,乘以相应的费率就是公司和个人应该分担的部分。
合肥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要交300左右。社保缴费标准是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规定:
自2014年7月1日起,合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在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201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984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为3984元,其中,失业人员缴费费率可选择10%或6.5%,月缴费金额398.4元或258.96元;自由职业者缴费费率10%,月缴费金额398.4元。
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缴纳医疗救助金,每人每月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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