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奠定了社会保障体制的基础;而社会保障体制又构成了金融市场的安全保障系统。
一方面,社会保障的稳定机制作用能否充分发挥,要取决于整个金融市场对社会保障的制约程度;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广泛的社会功能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拓展资料:
金融市场是指经营货币资金借款、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黄金等贵金属买卖场所的总称,直接金融市场与间接金融市场的结合共同构成金融市场整体。金融市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1)按融资期限,可分为短期金融市场和长期金融市场。短期金融市场亦叫货币市场,包括票据贴现市场、短期存贷款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市场等;长期金融市场亦称资本市场,包括长期贷款市场和证券市场。
(2)按交易对象,可分为本币市场 (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证券市场等。
社会保障制度(social security system)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
由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实现。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安置等各项不同性质、作用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现代国家必须制定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来源:苏州发布
为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以下为政策原文: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简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苏“惠”十条)。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2.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3.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在苏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推动苏州银行、苏州农商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市工信局、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
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二)稳定职工队伍
5.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市人社局、财政局)
6.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市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社保中心)
(三)减轻企业负担
7.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市国资委,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8.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市税务局)
9.延期交纳税款。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市税务局)
10. 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市工信局、科技局)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苏州遵照执行。由市工信局会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直致力于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但中小微企业融资也是世界性难题。会议强调,要发展普惠金融,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稳增长、保就业,重在保市场主体特别是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对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巩固经济恢复基础具有全局性意义
“信易贷”如何赋能中小企业融资?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各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在牵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会同银保监会等部门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以信用信息共享与大数据开发应用为基础,充分挖掘信用信息价值,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在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之间架起一座“信用金桥”。
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运行了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并与255个地方平台或站点实现对接,为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提供涉企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画像能力,形成“以信获贷、以贷促信”的良性循环。
从全国情况看,截至7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7.8万亿元,同比增长29.3%。7月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企业贷款利率4.93%,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情况看,截至8月末,累计注册企业999.4万家,通过平台累计发放贷款超过4万亿元,部分地方平台发放贷款的平均利率低于全国普惠小微贷款利率约1个百分点。应该说“信易贷”模式对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进一步推广完善“信易贷”模式,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实支撑。
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目前,正在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将以更大力度推动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煤气、仓储物流、不动产、知识产权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夯实信用信息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基础桩”作用。
进一步健全融资服务平台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充分运用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统筹建设融资服务平台,构建全国一体化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
进一步强化风险监测和信息安全保障。更好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信息安全和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防止信息非法使用,保障主体权益。
“信易贷”创新应用有何成效?
在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过程中,各地方、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发展实际、体现本单位特色的“信易贷”模式,为创新“信易贷”产品服务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有益经验。目前来看,比较成熟共性的有以下四个方面,包括一站式服务、立体化画像、便捷化办理、多渠道分担。
一、一站式服务
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信易贷”平台依托省公共数据中心及国家信易贷数据搭建金融主题库,开发“一键查询”信息共享服务,全流程支持贷前调查、授信审批、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平台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银行放贷体系,在线管理201家银行机构,精准对接企业11.2万家,也就是说中小微企业接入平台后可以任意选择这200多家银行机构提供的贷款服务,不用再一家一家跑了。同时,平台还实现了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经信等11个部门协同对接,如果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调用涉及这些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也可以实现“一站式”办理。如,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在线办理,将业务办理时长从5-8个工作日缩减至不足5小时,大幅缩短了客户等待贷款时间。
二、立体化画像
以厦门市为例,以金融机构需求为导向,依法依规归集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社保医保、水电气、公积金、不动产核验、司法等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向金融机构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使用。同时,完善信用信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企业授权要求,推动有关机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开利用信用信息。这里需要解释的是,办理信易贷业务时不是把所有涉贷信息一股脑提供出去,这方面有很多办法。有的信息可以直接使用,有的敏感信息要经过企业授权之后使用,有的更敏感一些的甚至要通过联合建模等技术方式实现数据“可用不可得”。所谓联合建模,就是放贷机构可以在平台建立风险评价模型,并使用平台数据获取计算结果,但无法看到或留存申请贷款企业的原始数据。我们非常关注信息安全,特别注重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便捷化办理
以农业银行为例,针对中小微企业分散化、零售化、长尾化特点,开发专门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企业速申速贷、随借随还。传统上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审批流程需要几个星期,现在通过线上办理缩短到3天以内。目前该服务已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14个地方平台对接,共同构建中小微企业服务生态圈。
四、多渠道分担
分担主要是指风险分担,这方面各地都有很多探索。比如有的地方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为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费率优惠支持;再如有的地方统筹整合财政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各项资金,设立地方风险缓释基金,对实际发生的不良贷款本金损失,与合作银行按比例分担。在国家层面,近期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也是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运营方,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信息共享+风险缓释”合作模式助推银行敢贷、愿贷、精准放贷。通过这样一个合作,在简化担保审批环节的同时,部分“信易贷”融资产品授信额度上限提高近1倍。
未来,有关部门会继续加强“信易贷”的推广,同时不断总结新的好经验好做法,从而更好地发挥“信易贷”模式对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更好地纾解中小微企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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