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符合摇号条件如下,深户可以直接参加摇号,不看社保。
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华侨,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深圳社保买了十一年,断了三个月只要你是深圳户口补交后还可以摇深圳车牌号。
1、如果是深户的小伙伴对社保是没有要求的;
2、如果是非深户的话,社保有断缴过,申请粤B车牌摇号审批是不会通过的,即使期间有补缴也是不行的;
非深户人员参加深圳车牌摇号,需要满足连续2年医保的条件,因此,您需要从重新缴纳社保开始,再次满2年才可以重新申请摇号。
可以申请摇号了,按照规定,连续两年,而且必须是最近连续两年,中间只要间断一个月就不行,补缴的也不行,两年又要从头算。
深圳市户口无需交纳社保即可参加摇号。外地户口需要: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最近连续两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是指:从申请之日上个月起往前推两年,需每个月均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有漏交或者补交行为的均没有申请资格。
扩展资料:
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
1、住在深圳;
2、有深圳户口,或没有深圳户口但有居住证,并连缴2年以上医保的人,或驻深部队现役军人,或累计住满9个月的港澳台、外国人;
3、要有驾照(C或以上);
4、名下没有在深圳登记的小汽车,或小汽车注销了,或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并登记了的;
5、名下没有“更新指标”资格;
6、两年内,你没有如下行为:摇过号,也拿到了“增量指标”,但逾期未使用的。
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
1、上年度实际纳税3万元以上,或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
2、企业缴税每增加100万元,可增加1个。
3、申请累计8个后,缴税每增加200万元,增加1个。
4、累计12个后,缴税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1个。
夫妻之间转移不用摇拍:
如果是夫妻俩,把一方名下的小车转给另一方,那么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就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如果是离婚、继承,要办理小汽车转移登记,也不用摇号竞价,而可直接申请其他指标。
不过,你需要凭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同时,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增量指标额度对比:
广州:12万个指标按月平均分。
深圳:10万个指标,只是按月分配,没有提出平均分。
增量指标分配对比:
广州:按照1:5:4的比例配置,节能车指标1.2万个,摇号方式指标6万个,竞价方式指标4.8万个。
深圳:按照2:4:4的比例分配,电动小汽车指标2万个,摇号方式指标4万个,竞价方式指标4万个。
个人换车申请更新指标程序对比
广州:个人10年内可不限次数申领更新指标。已申请更新指标的,10年期限后不能取得更新指标;10年期限内未申领更新指标的,可在10年后申领1次更新指标。个人名下有多台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的,各台车辆申领更新指标的期限和次数分别计算。
深圳:对个人申请更新指标没有“10年”这一期限限制。只是提出:“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汽车的,只有一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
广州:对指标更新的车辆性质有要求,提出取得更新指标后,“更新前车辆排量不超过2.5升的,可以更新为排量不超过2.5升的中小客车;更新前车辆排量大于2.5升的,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量。”
深圳:对指标更新后的车辆性质没有要求,只是要求“应当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办理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汽车摇号竞拍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举行首次车牌摇号 遵循三重随机规则
分析如下:
非深圳市户籍人员社保刚满两年可以参加车牌摇号,深圳市户籍车牌摇号对社保没有要求。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规定: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华侨,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扩展资料
1、第十五条,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也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使用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该车系于2016年7月31日前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登记,同时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三)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的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或仅有1个纯电动小汽车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
2、第十六条,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可以再申请1个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三)仅有1个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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