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通知》的内容,2016年度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各保险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20%,个人8%;
2、医疗保险:公司10%, 个人2%;
3、失业保险:公司1%, 个人0.5%;
4、工伤保险:公司1%, 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公司1%, 个人不缴纳;
6、住房公积金按职工的月工资、单位和职工各交7%。
扩展资料
1、从2016年4月7日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网址:)打印《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6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请相关单位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申报调整。
3、 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6年4月1日起调整,并从2016年5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征收。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注入缴费卡内,以免对个人权益造成影响。
4、根据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2016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
参考资料来源
上海市人力资源网-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
百度百科-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
2016年度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说明:
一、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缴费基数下限:2376元。
二、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缴费基数下限:3564元。
三、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缴费基数下限:3564元。
四、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缴费基数下限:2376元。
五、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缴费基数下限:3564元。
六、公积金:
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月平均缴费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缴费基数下限:2190元。
拓展资料: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上海市 2004 年的情况为例, 2003 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 1847 元。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参考资料: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社保查询网
2016年上海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说明
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20%,雇工8%;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28%;
6、灵活就业人员:28%。
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10%,雇工2%;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12%;
6、灵活就业人员:12%。
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5%;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1%,雇工0.5%;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1.5%。
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不用缴费;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1% ,雇工不用缴费;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1%。
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17817元;
2、缴费基数下限:3563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2-1.9%,个人不用缴费;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0.2-1.9%,雇工不用缴费;
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0.2-1.9%;
6、非全日制从业人员:0.2-1.9%。

2016年度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拓展资料:
2015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年均71269元,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
以此我们可以推算出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最高标准为:
缴费基数上限计算公式:上年度月均工资*3,即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
参考资料:上海社会保险网 社保信息
对于在公司上班的职工而言,具体的2016年上海社保最低缴费标准如下:
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为0.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至1.9%。
根据市人社局最新发布,2016年度本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自4月1日起调整,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7817元和3563元。2016年5月起,将按照新的标准征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人群的社保缴费比例标准同时发布。
按照规定,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0.2-1.9%)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今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今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5险。
2016年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2%。
其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即3563.4元—178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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