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国家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包括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防疫工作者和医务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针对于国家为企业减免社保,企业还照扣员工社保是否合理?在这里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合理的。
一、国家为企业减免社保的初衷是什么?
针对于国家为企业减免社保这项政策的实施,最重要的初衷就是帮助企业减少因疫情导致大部分行业经济出现负增长而无法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经济压力。我们知道,自从疫情席卷全国之后,大部分的行业的经济都受到了不同幅度的影响。其中受到疫情波及最大的就要属第三产业了。其中涉及“吃、游、看、运、学”各个行业。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据相关统计报道,餐饮业近几年来都是一个超过四万亿元人民币的大市场,平均到一个季度也差不多一万多亿元人民币。在我们疫情比较严重的时期,很多地区都要求百姓不能出家外食或者聚餐,这就导致餐饮业一季度最起码有大概5000亿元左右的经济损失。很多餐饮业的经济都呈现负增长的状态。
但是即使经济出现负增长,员工相关的工资和社保也是需要每月按时发放和缴纳的。这就让企业面临着很大的经济危机。自己疫情期间每月基本上都在亏钱,上哪来给员工发工资缴纳社保呢?
大多数劳动者由于所处的位置不一样,所以很多时候很难看到公司企业主的困境。很多劳动者都认为企业为我们开工资为我们缴纳社保是理所应当的。法律是这也规定的并没有错,但事实上,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企业是承担非常高的人工成本的。就以养老保险为例,个人每月缴费的养老保险的比例为8%,而企业的缴费比例要达到20%左右。据测算,企业每月缴纳的社保金额大概为个人所缴纳的1.5倍。也就是说如果个人每月缴纳社保的总额为800元,那么企业大概要交1200元。如果公司有100个人,那么每月光社保就需要支付12万,这还没有算员工的工资和公积金呢。
所以国家出于疫情对企业经济的影响考虑,才制定了相关的减免政策。
二、为什么说国家为企业减免社保,企业还照扣员工社保是合理的呢?
有这也疑虑的朋友可能对于我国社保的缴费方式还不是特别地了解。首先,如果我们是作为一个单位的职工,那我们所缴纳的社保大多是企业职工社保。如果是企业职工社保的话,其缴费方式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个人缴纳的部分将全部计入到个人账户,作为我们退休后再核算个人养老金这部分使用;而企业缴纳的部分则计入到国家统筹,为国家基础养老金的调配起到重要作用。
而我们来看一下国家对于企业免减社保的相关规定,总共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1、从2月到6月,可对全国(湖北省除外) 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2、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 各类参保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3、从2月到6月,可对全国(湖北省除外) 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从上述的规定当中我们可以看出,相关的减免政策的对象都是“企业”。所以国家并没有说对个人部分也进行减免。主要的原因还是基于疫情期间,虽然很多员工并没有上班,但是大部分企业还是给员工发放了工资。既然发放了工资,就等于有了工资收入。所以关于社保的个人缴纳部分还是应该由个人来出,那么企业作为代扣代缴方,还是有义务和权利扣除个人的社保费用的。
写在最后:
综上所述,国家为企业减免社保,企业还照扣员工社保,是一个合理并且合法的事情。所以我们并不能因为这一件事就认为企业缺少“人情味”,缺少人文关怀。在这个比较困难的时期,企业也有自己的难处。只有企业和劳动者互相理解,才能够帮助企业快速调整,度过此次“经济危机”,这也对我们劳动者也是有好处的,毕竟我们作为辛辛苦苦的“打工人”,还是需要工作来支撑我们未来的生活的。
社保免征优惠:
(一)免征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
(三)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试点的单位中属于应当衔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目前尚未完成衔接的参保单位,参照本意见享受三项社会保险费免、延、缓政策。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
2020年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针对单位缴纳部分,企业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义务。同时,为确保缴费人的社保权益,有关部门也已经明确,实施减免或缓缴政策,不影响缴费人社会保险权益。因此,个人的缴费记录会连续计算,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
为了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于已缴纳的符合减免条件的费款,相关部门将优先选择直接退费。对于多缴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如果是中小微企业,各地人社、税务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直接发起退费,无需企业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
所以,企业只要和往常一样进行社保费申报,就可以自动、准确地享受减免政策,不会额外增加申报负担。而且,在办理渠道方面,税务部门还完善了电子税务局、单位申报客户端等线上申报功能,方便企业足不出户完成申报缴费。
扩展资料:
2020年企业社保费减免政策出来后,为了让大家便利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税务部门已经按照社保费减免政策的要求,优化了申报表单,调整了信息系统配置,并在系统中添加了企业类型的标签。
这样,信息系统就可以自动识别参保企业类型,根据企业申报的基础信息自动计算减免费额和实际应缴费额。
对于多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各地医保、税务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直接发起退费,或者根据企业的意愿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疫情期间,这些税费统统减免!
一是从2020年2月到6月,免征我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从2020年2月到4月,对我省大型企业及其他企业性质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同时,对新开工建筑项目工伤保险费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企业划型工作由我省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二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由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缓缴期自我省疫情结束次月起计算,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是2月份申报并已经缴费的企业,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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