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条件:
1、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
2、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
3、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购买套数的限制:
1、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3、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5、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6、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包括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参考资料:咸宁日报-成都落户条件2020新规,社保购房资格新规定
对于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2、在成都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成都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含2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一、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户成都。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的技能人才,也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单位推荐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三、成都落户的其他政策
(一)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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