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迁入公共户,如果卖房后想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到购买了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公共户或者是所购买的房屋处。
2、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相关规定表明,如果因为卖出房屋而迁出户口的,可以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能迁入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处。但是这两种情形都是需要迁入房屋的承租人或者产权人同意的。如果迁入直系亲属处的,不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的;如果是迁入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处,则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的。
3、申请社区托管,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咨询,询问社区是否有社区托管户的政策,如果是有的话,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卖房合同、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去派出所进行办理卖房后的户口迁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房者拥有不止一处房产,以及有些外地居住购房不足五年的,则均不可以申请社区托管户的。
可以选择投靠落户。
投靠落户有下列几种:
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2、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
3、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
5、祖父母、外祖父母确与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落户。
6、夫妻一方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
7、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随父母中非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在部队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随现役军人一方部队驻地申报出生落户。
扩展资料:
以成都市为例,投靠落户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夫妻投靠入户
前置条件: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持有成都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2、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3、结婚登记满3年,或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连续在成都市缴纳社保满3年。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住房证明、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办理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亲和母亲。
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外地子女未成年;
2、父(母)户口在成都市;
3、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子女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子女出生证或独子证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三、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非成都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成都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成都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
2、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
3、成年子女户口在成都市;
4、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子女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的声明、住房证明、子女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夫妻投靠落户
参考资料:人民网-成都入户政策解读:市外人员投靠亲属入户需满足这些条件

带着商品房购买合同,购房发票,之后去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顺城大街391号 电话:86407755。
需要的材料:
《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希望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
户口迁入流程: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唯一一套房子卖了户籍放本市户口的亲属处或迁入公共户口。售房者可以将个人户籍卡原件自户口薄中取出,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迁出户口后重新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建议户口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因为卖出房屋而迁出户口的,可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能迁入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两种情形都需要迁入房屋的承租人或产权人同意若迁入直系亲属户口处的,就没有必要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若迁入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处的,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且不得造成居住困难。因此,需要迁出户口的话,须找到同意接收落户的直系亲属。
2卖房人如果一定要在卖房后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建议挂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购买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所购房屋处。
3假如不能找到接收户口亲属或者是其他人,那么考虑卖房后再重新购买房屋,而后将户口迁入新购买的购买地址中。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成都高新区户口只能在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具体地址,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周边住户、社区工作人员等明确。
以在当地购房入户为例,成都高新区户口办理的程序如下:
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
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Chengdu Hi-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简称成都高新区,由成都高新南区、成都高新西区、成都高新东区组成。成都高新区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由成都市直管,不属于国家法定行政区划。成都高新区(不含东区)属于成都市中心城区。
成都高新区托管总面积613平方公里。其中高新南区87平方公里,高新西区43平方公里,高新东区483平方公里;共划分为7个街道、12个乡镇,其中高新南区包括武侯区的4个街道和双流区的1个街道,高新西区包括郫都区的2个街道,高新东区包括简阳市的12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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