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分析:贵阳社保个人缴费标准是:
一、缴费基数:最低4303.27元,最高16137.25元
二、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8元,个人缴8元。
三、缴费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当月本单位的个人应缴账,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工资总额。若对个人应缴账存有异议,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删除当月个人应缴账,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用人单位调整人数、申请重新生成个人应缴账,待正确后申报工资总额。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生成单位缴费台账发往地税部门扣缴。用人单位也可到各区办事处申请删除、生成个人应缴账,申报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2年贵阳社保缴费基数
一、单位及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从2021年1月起,参保单位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据实申报。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向上取整为3828元)的,以3828元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向下取整为19136元)的,以19136元作为缴费基数。
其中,2021年1至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达不到3828元的参保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法规,除了已经终止参保的,均需要按3828元进行缴费基数补差。
选择按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缴费的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贵州省对难以确定直接人工成本的工程建设项目,按6379元作为基数进行缴费。
四、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一)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愿按以下九个档次选择缴费:
(二)按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在2021年7月15日前到签订代扣协议的银行网点申请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档次,并按新选定的档次一次性足额预存2021年1月至7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银行一次性代扣。2021年7月15日前未到银行网点选择缴费档次的,银行将按本人原有缴费基数向下靠九个档次中最接近的一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进行代扣收费。
(三)未按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按税务提供的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选择缴费档次进行自助缴费。
贵阳市2006年社保缴费基数是641.35元。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社保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百分之11调整为百分之8,也就是参保人员的工资总额低于1000元的,按641.35元为基数缴费。
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而定。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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